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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 tan走进中碳

  合同科研制:以研发团队向市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投资、技术服务所产生的收益作为指标,决定研发团队绩效评价和资金支持额度,引导研发团队建立技术创新的市场导向机制。通过合同科研制,研发团队围绕市场需求开展技术研发,通过充分的市场化竞争,不断锤炼团队研发能力、提高技术供给能力,在解决市场需求的同时,提升团队自我造血能力,实现了技术成果向市场价值的转化。

  项目经理制:为研发项目聘任项目经理,赋予项目经理决定团队成员、决定技术路线、决定经费使用、决定激励分配的权力,集中资源,着力攻克重大关键技术。研究院为项目团队提供专业化的市场调研、商业模式论证、产品及工艺改进、行政及技术报批、成果推广落地、财务及法务支撑等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所得收入原则上分配给项目团队不低于40%作为团队激励,充分调动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让科技人员“名利双收”。

  团队控股制:由地方园区提供研发场所和设备,团队、地方园区和研究院共同出资组建团队控股的轻资产研究所运营公司。研发收益归运营公司所有,增值收益按股权分配。“彻底市场化”运行模式对创新人才的激励进一步提升,团队由拥有“成果转化收益权”增加到“成果所有权、处置权和转化收益权”。通过“团队控股”的方式,避免了团队在项目初期巨额资金投入的压力,使其能够轻装上阵,快速创造研发成果,也促使团队核心人员结合现实需求和长远发展制定更加合理的股权方案。研发人员收益分配与个人贡献相匹配,真正激发出团队成员干事创业的热情。团队控股制把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把机构的发展与人的积极性有机结合,符合技术创新的客观规律。